【声音】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 |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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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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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遴选情况的通报》,将中共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确定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全省共有10家县处级单位获此殊荣。
2022年,三门峡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第一议题”制度,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通过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点名发言等方式提升学习效能,不断深化转化学习成果,推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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