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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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来临之际,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知识产权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院通过设立宣传服务点、悬挂横幅标语、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与群众积极互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大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的同时,重点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犯罪方面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进展,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经济犯罪的基本知识,传播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此次活动该院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60余人次,不仅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而且大力宣传了检察机关职能,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的认识,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知识产权相关的刑事罪名包括: 【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假冒专利罪】 【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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