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抓好检察机关党支部督查考核工作的探讨
翁亚红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承载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与时俱进的全部内容,因此,任何时候党支部建设都不能放松,党支部作用都不能弱化。那么如何把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如何更好地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党员凝聚起来,就成为我们研究的主题,下面我从开展督查考核工作的必要性、目前我院各支部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更好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研讨,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开展督查考核工作的必要性
首先,绩效考核本身是一种绩效控制的手段,通过对干警的工作业绩的评定与认可,从而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使干警体验到工作成就感带来的愉悦感,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斗志,同时绩效考核也是惩戒的主要依据,有效的惩戒也是提供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其次,绩效考核和薪资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考核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干警的薪资报酬,现时代很多大的企业都在实行绩效工资,就是通过绩效考核的手段来进行的;再其次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干警职务升迁的重要依据和标准;最后,绩效考核也可以是机关、支部等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考核可以发现干警的长处和不足,对机关干警的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提供给机关中其他职能部门作为决策的参考。
二、目前我院各支部存在的问题
我院始终坚持“党性精心锤炼+党建深度融合”的工作理念,持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一党支部被评为灵宝市第一批“五星级党支部”,党建工作连续3年被灵宝市委评为“党的建设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支部的努力工作,但也不能忽视,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1、党组织不健全问题:在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上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党建制度不落实问题:制度落实还存在一些“形式化”现象,“三会一课”未严格执行到位,缺乏针对性教育;3、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党组织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检察业务融合不够充分,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待提升;4、党务干部能力不足问题:个别党务干事的党建工作能力跟不上党的建设高标准要求,抓党建促业务的标准掌握不高,落实执行不到位,有畏难情绪。
三、开展督查考核工作的几点看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做好政治引领,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全面建设”。怎样抓好落实?如何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就成了我们党组织研究的新课题,我认为应该从如下六方面着手:
(一)注重夯实内功,不断提高支部履职能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关键就是抓好支部班子建设。一是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定要从党性较强的党员中选拔,还要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使其不仅党性强,而且还要工作能力强,不仅出色抓好各项工作,也为上级党组织储备干部。二是要优化班子功能结构。要注意克服重视“班长”而忽视“一班人”的问题,要坚持领导班子结构配置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使支部委员摆好站位、找准定位、发挥作用。
(二)提升工作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党支部对照《星级党支部评定细则》,完善“八化”要求,积极参与“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将“星级党支部创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支部提质落实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激励党支部持续改作风、勇担当,以实际工作成效来检验“星级党支部创建”的实效。
(三)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党员队伍素质。要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紧紧抓住思想建设这一灵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落实到对党忠诚上,落实到勇于担当上,落实到严格自律上。要强化广大党员求真务实、忠于职守、勇于争先的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言行带动和影响周围的群众,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做好服务。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在工作中培养党员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激发党员始终叫响向我看齐,大项任务勇于冲在第一线。
(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支部良好形象。以提高工作绩效为中心加强作风建设。把党支部作风建设与落实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引导党员强化服务意识,自觉做到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注重讲实话、摸实情、办实事、讲实效,做扎扎实实的工作,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加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支部基层建设,继续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上党课,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组织好组织生活会,坚持党费收缴制,适当增加支部工作经费,积极支持支部的各项活动,推动党的生活经常用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好机关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必须准确定位职责任务,将其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习近平同志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这一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机关党建工作做什么”和“如何处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两大基本问题,明确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因此机关党支部首先应在提高认识的前提下,增强“参与”意识,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把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与具体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务工作渗透到检察业务工作中去,使党务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交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以主动姿态服务、服从各项工作的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有效的抓好检察机关党支部督查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只有建设一支坚强而有战斗力的队伍,才能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有力保障,使之真正实现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