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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监控全方位渗透式管理增强监督效果
时间:2020-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流程监控全方位渗透式管理增强监督效果

苏学勤

 

摘要:为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统一管理,提高案件数据和各项业务指标的准确性,并正确评价案件质量,完善法治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在高检院、省院、市院业务指导下加强流程监控工作,灵宝市院在流程监控工作方面总结出一些自己工作方式和方法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但同时在监督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针对下步工作灵宝市院综合业务部提出了一些自己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结案审核  统计审核  关键环节  关键节点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维护社会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特开展流程监控工作。流程监控是指对人民检察院正在受理或者办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对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灵宝市院近三年来共发送流程监控157件。监控通知书的发出数和纠正数三年来均居全市首位,该院连续三年在市院对基层院的考核中案管部门取得第一名的成绩。该院已经流程监控工作纳入日常对员额检察官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该项工作已成为反映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灵宝市院采取以下方式开展流程监控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流程监控的适用途径,加强对案件监督效果

(一)转变执法理念,发挥流程监控监督者和服务者的双重角色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的出口和入口的把关者,应转变执法理念,改变过去重监督轻服务观念逐步向监督服务并重的执法理念转变。在监督过程中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监督效果。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将监督者和服务者角色有机融为一体,实现对案件质量的严格把关。

(二)线上、线下双重监督,建立对案件的标准化管理

为了保证流程监控实效,不遗漏每一起被监控案件的反馈信息。案管干警对每起被监控的案件进行线下台账登记,详细列明案件名称,问题类别,监控人,案件承办人。并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督促案件承办人在收到流程监控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以内,将核查、纠正情况及时书面反馈案件管理部门。在监控过程中,针对严重问题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针对瑕

疵问题比如案卡填录问题,及时发送口头监控通知书。通过线上监督,线下台账管理的方式有力增强流程监控的监督效果。

(三)把握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特殊案件重点监控提升监督质量

为了增强流程监控的监督质量,充分发挥流程监控在案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灵宝市院案管办采取严把案件关键环节,关键节点,采取特殊类型案件重点监控方式,有力促进了监控成效性。一是严把受理环节,在受理环节针对公诉人制定诉讼文书是否制作规范,案卡填录是否标准,犯罪嫌疑人签字文书、回执文书是否及时上传系统严格把关,防止问题进入诉讼程序。二是严把审结环节,案件在审结环节案卡填录是否规范,涉案财物是否处理是及时、得当,文书公开是否及时、规范。三是严把案件办理程序节点,通过查看预警超期监控案件查看案件预警信息,特别是退补超期未重报案件,承办人是否及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特殊案件重点监控相对不诉,存疑不诉,捕后不诉,移送机关撤回案件,起诉、判决认定罪名不一致案件,认罪认罚案件、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涉及三大攻坚战案件看案件审查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精准量刑是否存在错误。通过有针对性的对案件的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关键程序的把控,特殊案件的重点监控,有效提升监控质效。

(四)拓宽流程监控途径,强化案件监督效果

一是以发送流程监控通报的形式强化结果运用。灵宝市院案管办对流程监控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印发全院各部门,在通报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改正措施和建议,减少了类似问题在办案中反复发生的后果,强化了流程监控的监督效果。二是以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丰富流程监控途径。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以集中评查和抽选评查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以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的形式进行警示,要求员额检察官进行整改,并给案管办反馈整改结果。同时,将形成的问题以扣分形式纳入员额检察官的绩效考核。三是以结案审核的形式,提高流程监控监督效果。通过对案件的文书制作、案卡填录、办案程序的集中审核排查文书制作质量不高、案卡填录不标准的问题。在结案审核过程中通过直观化流程图操作指南、诉讼文书与统计案卡填录标准进行三对照,以微信群、电脑截图、表格化形式进行问题反馈同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进行三沟通,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增强流程监控在案件质量把关中的运用能力。

(五)全方位式渗透监控,提高监控的覆盖范围

将员额检察官办案流程监控渗透至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与律师接待、统计数据管理等各个领域,设置29项监督网络,形成构建重点个案监控、专线领域监督和区域态势监控三位一体的监控模式。针对诉讼程序依法终结之后未依法及时处理涉案财物的;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辩护与代理处理申请事项处理不及时、未及时给予答复的;统计日常审核过程中发现因案卡填录不规范造成统计数据无法生成、生成错误、报表不平等情形,在各岗位相应职责范围内予以提醒。针对同一情节轻微问题多次出现的,或同一业务条线同一问题出现在多个案件的,向办案部门与承办员额检察官同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提示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整改反馈,及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二、在办理流程监控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业务部门不能严格把握案件审结程序

案管员在结案审核工作中发现,案件承办人存在不能在规定期限及时审结案件,为规避办案流程,承办人为了在审结期限内将案件移送到法院,在系统内上传空白的审查终结报告文书,并上传起诉书。案件办理流程结束,顺利送案后,利用空闲时间制作正式的审查终结报告文书,回退案件节点并将新制作的文书粘贴复制在之前的空白文书内。出现这样的问题反映案件承办人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办案标准不高缺乏法治观念,不能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二)已经制作并打印的瑕疵文书无法完善

在结案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些案件承办人存在文书制作瑕疵,比如文书应当填写的内容没有填写。案管员向案件承办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其整改,如果文书已经打印将无法补充完善文书内容。

(三)案卡填录不规范反复发生

案件承办人在案卡填录不规范时常发生,应填的内容没有填写。案管员督促承办人补充完善,承办人能够及时补充完善,但下次同样的情况又发生,案管员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给案管员造成大量的重复劳作。案件承办人如何在办案中提高办案责任心和树立精品意识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涉案财物手续办理滞后

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结或判决生效应及时处理涉案财物,但案件承办人借口案件多事物繁忙,涉案财物不能及时处理。有的案件承办人及时处理了涉案财物,案管也在系统做了相应的出库操作,案件承办人履行签字手续不及时。

(五)流程监控重数量轻质量

在流程监控工作中还停留在注重程序审查,忽视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标准的实体审查。流程监控反映的的问题存在多而小,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流程监控的效果和质量,增强监督的威信。针对瑕疵问题督促承办人及时完善,严重问题比如办案超期、案件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量刑建议错误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目前流程监控工作还存在应对考评工作之嫌。市级院将发送流程监控的数量和反馈率作为一项案管监督考评指标,但流程监控数量不能正确评估案件办理质量,反而降低监督效果。

(六)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监控还存在盲区

流程监控覆盖办案业务的全过程,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司法办案责任的监控还存在盲区。员额制检察官制度改革以来,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意识得到了加强,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的监控还存在没有着力点,对存在的办案责任问题没有具体的奖惩机制。只是单对员额检察官办案业绩的考核,不能突出反映员额检察官办案纪律和道德风险。

三、解决对策

(一)提高认识,增强司法责任意识

流程监控工作事关案件质量和办案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应该提高认识,不能单单认为,流程监控是为了应付考评或者给业务部门找麻烦。而应从提高案件质量,服务办案,提高承办人办案水平,增创精品案件的角度考察。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大对流程监控工作对案件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流程监控作为案件管理安全阀、守门员的职能。

(二)制定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司法档案

对业务流程监控工作通过审查案卡信息、文书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与文书公开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监督,但是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的流程监控还存在盲区,没有具体的考评标准,更没有惩治措施。笔者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的考评,建立员额制检察官司法档案,档案分门别类从业绩考核、案件质量、廉洁自律不同层面,以一定的形式载体充分体现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量化反映,显性反映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和绩效。

(三)流程监控业务覆盖面应进一步扩大

目前案管业务流程监控覆盖面限于对公诉部门、侦监部门的监督,对控告申诉、民行、行政执法、刑执的监督还存在空白,并没有全面覆盖。为全面反映检察工作所取得突出成效,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水平,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案管部门流程监控业务需要提高监控的覆盖面和覆盖范围,从实体和程序全面审查各类案件的办理成效,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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