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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为仰韶文化赓续注入司法力量——三门峡市检察院出台11项措施加强仰韶文化遗址司法保护
时间:2023-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仰韶文化赓续注入司法力量——三门峡市检察院出台11项措施加强仰韶文化遗址司法保护

时间:2023-05-15  作者:曹雁翔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仰韶文化赓续注入司法力量





——三门峡市检察院出台11项措施加强仰韶文化遗址司法保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努力打造崇德向善的新三门峡”工作部署,近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解决仰韶文化遗址保护及妨害文物管理难题,加强仰韶文化遗址保护传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保护仰韶文化遗址的检察责任,深刻认识加强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参与仰韶文化遗址保护,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准确把握加强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的理念原则,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构筑完整严密的司法防线;坚持理念引领,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形成良性积极工作关系,共同做好仰韶文化遗址保护工作。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重点领域,精准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加大对妨害文物管理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惩治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把握妨害文物管理行为人的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文物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强与文物保护机关的沟通协调,深入推进非刑罚处罚规范化工作,加强对涉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综合治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支持、补位作用,常态化开展仰韶文化遗址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党委政府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难题,为仰韶文化遗址提供“法律保护资料库”。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协调配合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探索聘请文物保护执法部门专业人员、文物鉴定专家兼任特约检察官助理,辅助检察机关办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结合司法办案实践,综合运用分析研判报告、检察监督专项报告等,及时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加强预测预警及风险防范提供决策参考;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监督职能,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落实,提升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综合治理水平;适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准、政策把握好、办案效果佳的典型案例,宣传解读有关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对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的知晓度、重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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