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登录]
首页 最新文章 图片新闻 检察动态 媒体看台 理论研究 案件播报 检务公开 检察文化 光荣榜 图片欣赏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看台
【检察日报】8 81 100 300 500 攻破涉黑案的数字密码
时间:2022-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名检察干警,81份审查报告,100余次专案组会议,300多个无休的日日夜夜,近500册卷宗……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的这组工作数据,只为一个结果: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2020年12月6日,灵宝市检察院抽调检察官成立专案组,办理曲某等人涉黑案,并进驻三门峡市陕州区办案基地开展全封闭办案。经审查发现,1994年以来,曲某利用其担任陕州区大营镇温塘村村镇干部的职务便利,为攫取非法利益,打着“为村民谋利益”的幌子,通过操纵选举、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福利、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经费等方式,逐渐形成以曲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从封闭办案到案件起诉,专案组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卷宗,与侦查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的质量,先后召开专案组会议100余次,形成审查报告81份。除春节假日外,专案组成员全年的休息时间仅为6天,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2021年12月8日至12日,灵宝市法院对曲某等3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灵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等11人出庭支持公诉。

 

灵宝市检察院指控,以曲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温塘村及周边区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49起,以及殴打他人、破坏选举、非法售电等违法活动13起,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曲某等3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期间,三门峡市、灵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各界群众共200余人在专门设置的旁听区域旁听了庭审。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网上接待厅
申报须知
网上咨询平台
在线申诉
在线举报
在线咨询
人大政协联络平台
法规查询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市情简介
院情简介
领导简介
机构设置
 视频在线
【喜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合唱团获奖啦~
 便民服务
天气预报 航班查询
联通话费 移动话费
万年历 邮政编码
列车时刻 区号查询
 推荐链接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16号  电话:0398-8825108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